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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历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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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辩难(上)(2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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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居正见皇帝没言声,仍低头奏道:“恰逢臣想治河,这十万两做做准备倒也够了。”

朱翊钧听了,插言道:“国家名器,岂能交易?朝廷治河,焉能用贿银?”

张居正听了,面上仍无甚表情波动,仍是平平稳稳的奏道:“臣先回答皇上第二问,朝廷现在没有这笔治河的银子,但治河事等不得,臣只能想别的办法,担点恶名没甚么。”

又奏道:“皇上第一问——臣以为,若每个勋贵丧礼都要个面子,朝廷可以做这个买卖。毕竟只从勋贵家里拿银子,爵位给了死人,与朝廷、与民都无伤。”

朱翊钧闻言苦笑道:“老先生勿要耍笑,你的意思吾明白了,可是要谏止开皇店的事?”

张居正这才抬起头道:“圣明无过于皇上,就算皇店开业,只卖奢侈之物,只挣显宦富商之银,仍有五大弊,臣试为皇上言之。”

“一则移风易俗,助长民间奢侈之风。奢侈之物,不足暖,不足食,上欲无节,众下肆情,奢欲之兴,百姓受殃毒也。”

“二则勋贵、官员之家,面上光鲜实则入不敷出的所在多有。像朱时泰那般,国公府只剩个表面光鲜,仍要面子排场的人何其多也?大用奢侈之物,其钱何来?只能加重盘剥,有害于民。”

“三则皇店之设,与民争利,用胰子多一家,则用皂角的小民就少卖一份,此弊,臣召对时已经给皇上回奏过了。”

“四则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皇上经商,天下众王、勋贵更加大胆放肆,其能像皇上般约束众宦,不许害商民否?或受短利,时间一长,天下商业尽数积于权贵之手,此皇上所乐见耶?”

“五是不免朱门酒肉之饥,贫富两端,怨恨日深,稍有挑拨,则生动荡!”

张居正提出五弊后,又低下头,等着皇帝回答。

朱翊钧沉吟一下,张居正要关了皇店,相当于断了朱翊钧的财源,断乎不可。但此时此刻,如果不说服了他,朱翊钧料下一步就是科道暴风骤雨般的奏章洗礼,到时候动摇了李太后,大事去矣!

心中想了想措辞,朱翊钧道:“老先生言过其实了。吾与你一条条的说,我也说五条。”

“一则,皇店并未尽数卖奢侈之物也。其所营种类,百姓日用之物,占了大多半,只不过精美些,价格贵些。这些东西,豪富之家本来也要用,老先生所说第一条,朕不敢苟同。”

“二则,老先生说勋贵、贪官会为了买皇店的东西去加重盘剥,朕只反问一句,若没有这些,他们会稍减否?”

“三则与民争利事,稍后再讲。四是众王、勋贵营商之事,朕问先生,现在我大明之豪商,背后哪一家没有钟鸣鼎食之家支撑?”

“最后,朱门酒肉之讥,朕自有办法解之,为建学校,兴医院,做慈善也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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